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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省政府办公厅《关于开展农村小额贷款公司组织试点工作的意见(试行)》精神,以及市政府办《关于印发苏州市农村小额贷款组织试点实施意见的通知》要求,经区委、区政府研究,决定开展区农村小额贷款公司的筹备工作。
按照《省农村小额贷款组织试点工作审批程序》要求,我区完成了第一阶段筹建前期工作,编制完成并上报了“平江区新城城乡一体化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试点组建方案”,方案已经省农村小额贷组织试点领导小组批准。
为利于下一阶段工作的顺利开展,根据区委、区政府要求,拟在我区注册的有关企业中征求投资意向,为便于与有意参与投资的企业沟通、交流,特发此函征求意见。
请有参与投资意向的企业填妥附表后,送至平江区发展和改革局(平江区农村小额贷组织试点领导小组办公室),地址:临顿路176号六号楼四楼;电话(传真):67271936;联系人:陆玮。
平江区农村小额贷款组织试点领导小组办公室
二○○八年十一月十八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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