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常熟市出台《关于鼓励扶持我市太阳能光伏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》
发布时间: 2008-11-06 16:29:00    作者:   本文被阅读次数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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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培育和加快常熟市太阳能光伏产业发展,调整产业结构,转变经济增长方式,促进常熟市太阳能光伏产业做大规模、拉长产业链、提升竞争力,结合常熟经济发展实际,市政府出台了《关于鼓励扶持我市太阳能光伏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》。

《意见》明确了常熟市发展太阳能光伏产业总体思路和发展目标,要求到2010年形成太阳能光伏产业核心产业区达到100亿销售目标,太阳能光伏产业运用产业区50亿元销售目标,相关配套产业区50亿销售目标。

出台了太阳能光伏产业发展有关扶持措施,成立扶持太阳能光伏产业专项发展基金,在税收上给予50%优惠,厂房租金前两年补贴80元/平方米,后两年补贴40元/平方米。在用地、政府采购、担保方面给予相应支持。

成立市太阳能光伏产业发展领导小组,由市政府分管市长任组长,市政府各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,全面负责制订太阳能光伏产业发展规划,统筹协调产业发展过程中项目审批、要素供给、优惠政策落实方面工作,在市发改委内下设办公室,负责具体日常工作。

 

 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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