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常熟市城市管理新格局基本形成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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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时间:
2008-11-19 16:55: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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日前,常熟市政府法制办、城管委等部门指出:我市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试点工作已延伸到乡镇,并开始执行。至此,我市“两级政府、三级管理”的城市管理体制,和“统一领导、分级负责、条块结合、以块为主”的城市管理新格局基本形成。 我市今年被列为全省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试点地区。近期,我市对《常熟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试行办法》进行了修改,将适用区域延伸到各镇包括办事处,同时明确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为《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条例》的行政执法主体,各镇及办事处的镇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活动也适用这一条例。在这一调整后的城管新模式下,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已在各镇相继成立了执法中队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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